法律

工程款未结算是否能转让

  一、工程款未结算是否能转让

  未结算的工程款一般可以转让。

  法律法规不禁止建设工程合同项下的债权转让,只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没有约定不得转让,债权人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并通知债务人的,债权转让合法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转让】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二、工程验收的流程是什么

  小编提醒您,工程验收的流程如下:

  1、施工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

  2、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制定验收方案;

  3、各单位审阅工程档案资料,实地查验工程质量,作出验收意见;

  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建设单位提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三、合格的单位工程验收标准需要关注哪些方面

  合格的单位工程验收标准需要关注以下方面: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规定的各项内容;

  2、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报告;

  3、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4、有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5、建设单位以按合同支付工程款,并有工程款支付证明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三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处理:

  (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

  (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