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孕妇是否有权要求离婚

  一、孕妇是否有权要求离婚

  女方在怀孕了期间是可以提出离婚的。国家虽然规定了在女方怀孕、生产一年内、停止妊娠半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是为了维护女方的合法权益,但是也规定了,如果女方提出离婚,那么是可以的。双方只要一致同意就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二、诉讼离婚条件和流程

  小编提醒您,诉讼离婚条件和流程如下:

  1、诉讼离婚的条件

  (1)双方都是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2)双方必须是合法的婚姻关系;

  (3)提起诉离婚的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

  (4)夫妻感情应当确已破裂。

  2、诉讼离婚的流程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

  一般是到立案大厅,由立案大厅进行审查,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给予立案。小编提醒您,如果你们双方不在同地居住的,则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你要到男方的所在地提出诉讼。

  (2)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你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50元)。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4)民事庭受案后,向另一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同时,法院也通知你到庭参诉。

  (5)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这是必经程序)。

  三、诉讼离婚要交什么费用

  诉讼离婚要交的费用有:

  1、必须的是离婚诉讼费用。案件受理费只是诉讼费用的一部分,是起诉时交纳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离婚案件每件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但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缴费;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人民法院决定。

  2、除了案件受理费,在诉讼过程中产生的申请费;鉴定费;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等,根据情况要由某一方当事人垫付。

  3、律师代理费则因人而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