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的合同生效时间是否能约定
一、签订的合同生效时间是否能约定
签订的合同,能约定生效时间。除根据合同的性质不得附期限的以外,当事人可以约定合同的生效期限。而对于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之日合同就生效。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第一百六十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期限,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期限的除外。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满之日生效。附终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满之日失效。
二、合同生效就等于合同成立吗
合同生效不等于合同成立。当事人达成合意的,合同就成立,但是只有依法成立的合同才有可能具有生效的效力。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三、合同生效前可以毁约吗
合同生效前可以毁约的,但同样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并不会因为合同未生效就免除其违约责任。合同从其一方成立是就受法律保护,对双方当事人就具有法律约束力了。
小编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