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合同可以通过哪些方式终止
一、采购合同可以通过哪些方式终止
采购合同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终止:
1、采购合同约定的义务已履行完毕,即合同清偿;
2、采购合同的提存;
3、采购合同债务免除;
4、采购合同各方当事人发生混同,导致权利义务归于一人的;
5、采购合同的终止的其他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
【债权债务终止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二、采购合同的生效条件
小编提醒您,有效的采购合同应满足的条件分别有:签订采购合同当事人是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采购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采购合同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采购合同形式符合法定要求;法定其他条件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三、采购合同的内容
采购合同一般应包含以下内容:合同的标的,采购商品的品种、规格、数量,产品质量、包装,产品价格、结算方式,交货地点、期限和方式,产品验收办法,违约责任,合同变更及解除条件,合同争议解决方式,合同附则与签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