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医疗事故鉴定该如何进行

  一、医疗事故鉴定该如何进行

  医疗事故鉴定进行是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一致,一起找相关医学会进行鉴定;协商不一致的,可以由一方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鉴定申请,卫生行政部门接到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二、医疗事故纠纷中的举证难点有哪些

  1、证据认定难。

  2、审理周期长。医疗纠纷案件当事人一般对病历真实性、完整性争议较大,因此大都需要进行笔迹和书写时间鉴定。

  3、矛盾化解难。医疗纠纷案件所涉医疗事故,后果大都较为严重,双方当事人对立情绪明显,且患者家属参加诉讼时往往情绪激动,提出一些非理性要求,甚至有些当事人不配合法院工作,导致矛盾化解难,案件审理进展缓慢。

  4、鉴定采信难。医疗事故鉴定主体有权利、没义务,医学会鉴定专家一般不能按照证据规则的要求出庭接受询问。

  三、医疗事故的诉讼时效还是多久

  小编提醒您,医疗事故的有效时间一般是三年。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医疗事故诉讼时效期限为三年。我国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