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个人合伙债务的承担方式是什么

  一、个人合伙债务的承担方式是什么

  个人合伙债务的承担方式是:

  《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三条规定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清偿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九百七十四条规定,除合伙合同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第九百七十二条规定,合伙的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合同的约定办理;合伙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二、如何认定合伙债务

  合伙债务是指合伙企业在经营的过程中,因合伙企业经营需要而产生的债务,如银行贷款、拖欠的货款、工资等债务。

  小编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三、合伙债务可以只起诉一个合伙人吗

  合伙债务,原告只起诉合伙人之一的,法律允许。因为合伙人对于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被起诉的合伙人可以要求追加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三十八条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