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无效的几种情形是
一、行政处罚无效的几种情形是
行政处罚无效的3种情形是:
1、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没有依据的;
2、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
3、行政处罚决定违反法定程序构成重大且明显违法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二、行政处罚的原则
小编提醒您,行政处罚遵循的原则是:
1、处罚法定原则。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2、公正公开的原则。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
3、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行政处罚法规定,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设定和实行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4、保障当事人陈述权利原则。
三、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行政处罚:
1、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2、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
3、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
4、其他法律规定不予行政处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