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强制执行公证的申请手续
一、如何办理强制执行公证的申请手续
如下办理强制执行公证的申请手续:
1、主合同双方共同向公证处提出申请,担保人接受强制执行的一并提出公证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
2、公证申请人填写公证申请表、签署公证告知书和询问笔录。
3、公证员帮助双方起草、修改和完善相关法律文书。
4、公证处出具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书。
5、债务人一旦违约,在法定期限内,债权人持合同约定证明和强制执行效力公证书申请公证机构签发《执行证书》,并向法院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
二、办理强制执行公证的材料
1、身份证明:
自然人应提供的身份证件:
(1)户口簿(户籍证明)、身份证、护照、通行证、台胞证、旅行证等。
(2)委托他人代办公证还应提供:有效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件。
法人或其他组织应提供的身份证件:
(1)营业执照、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金融机构营业执照、金融业务经营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身份证件;
(3)委托他人代办公证还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有效的委托书、法人印章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样式、代理人的身份证件。
2、其他证明材料:
(1)借款合同、还款协议书、抵押合同等债权文书原件;
(2)公司章程、验资报告等;
(3)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等;
(4)董事会、股东会成员签字样本等;
(5)其它。
三、强制执行公证的条件
小编提醒您,强制执行公证的条件如下:
1、债权文书以给付货币、物品或者有价证券为内容;
2、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债权人和债务人对债权文书有关给付内容无疑义;
3、债权文书中载明当债务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义务时,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的承诺;
4、法定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