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宣告死亡失踪多久

  一、宣告死亡失踪多久

  宣告死亡失踪四年。

  1、在一般情况下,失踪满4年的即可申请宣告死亡。

  2、在因为意外事故而下落不明的情况下,从下落不明起满2年即可申请宣告死亡。

  3、必须由利害关系人(比如配偶等)向法院提出申请,并且由法院予以宣告,才能视为死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六条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

  下落不明满四年;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请宣告死亡不受二年时间的限制。

  二、被宣告死亡后还活着如何处理现有的婚姻关系

  被宣告死亡后还活着按照如下规则处理现有的婚姻关系:

  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撤销死亡宣告,婚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但是,其配偶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记机关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的除外。

  小编提醒您,《民法典》第五十一条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除。死亡宣告被撤销的,婚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但是,其配偶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记机关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的除外。

  第五十条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死亡宣告。

  三、处理死亡宣告的合法程序是什么

  1、申请和受理。

  宣告公民死亡,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对利害关系人的申请,人民法院应当进行审查,认为手续不完备且无法补正的,驳回申请;认为手续完备的,受理案件,进行审理。

  2、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

  人民法院受理宣告死亡案件后,必须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被申请宣告死亡的公民下落不明满4年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满2年的,公告期间为1年;被申请宣告死亡的公民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其不可能生存的,公告期间为3个月。

  3、判决。

  在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期间,被申请宣告死亡的公民出现,或者确知其下落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驳回申请的判决,终结案件的审理。

  公告期间届满,下落不明人仍未出现,宣告死亡的事实得到确认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宣告该公民死亡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