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哪些条件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

  一、哪些条件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

  以下条件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

  1、合同双方或者多方当事人基于真实的意思表示完成要约和承诺;

  2、合同的形式可以是口头或者书面形式;

  3、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4、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合同成立和合同生效的区别

  1、两者处于不同的阶段;

  2、两者体现的国家干预程度不一样;

  3、两者的成立要件不一样;

  4、合同的成立与合同的生效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三、合同成立后发生纠纷的诉讼时效

  小编提醒您,合同纠纷的一般诉讼时效为三年。另外需注意,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诉讼时效为四年。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限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五百九十四条规定,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