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二手房买卖合同书写方法及效力

  一、二手房买卖合同书写方法及效力

  二手房交易合同一般写明以下内容: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2、交易二手房的基本情况;

  3、房屋价款;

  4、支付价款的期限和方式;

  5、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的期限和方式;

  6、违约责任等。

  买卖二手房合同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写才有效:

  首先要确定合同双方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保证合同的各项条款是出于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

  保证合同的内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并不违背公序良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签订二手房买卖协议时需要注意哪些重要事项

  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要注意的问题包括:

  1、二手房有无合法的产权和土地使用权;

  2、准确了解售房一方的基本信息和资信情况;

  3、对即将进行交易的房产权属等基本情况必要了解;

  4、核实房产是否抵押、租赁或被司法机关查封;

  5、购买的房屋是公房或经济适用房,应了解这些房屋是否获准上市交易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条款】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三、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