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司法拘留复议案件
一、如何申请司法拘留复议案件
申请司法拘留复议案件的方式是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也可以向作出拘留决定的人民法院提出。
小编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一条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二、不服拘留申请行政复议的条件是什么?
1、申请人是认为司法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这里的“认为”是指申请人主观上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具体行政行为的侵害,至于在客观上是否受到侵害,则需要通过审理才能确定;
2、有明确的被申请人。没有明确的被申请人,复议机关无法进行审理,申请人的请求也无法实现;
3、有具体的复议请求和事实根据。复议请求是申请人复议时向复议机关提出的具体要求;
4、属于司法行政复议的范围,否则复议机关不予受理;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如申请人向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应当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况的应在障碍消除后的10日内申请延长期限;申请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已经受理的,不得申请司法行政复议。
三、复议期间行政拘留是否继续执行
一般情况下,行政拘留在行政复议期间继续执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
1、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2、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3、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
4、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