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侵权行为的违法行为有哪些类型
一、民事侵权行为的违法行为有哪些类型
民事侵权行为的违法行为的类型如下:
1、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这是侵权行为的最基本分类。
2、单独侵权行为和共同侵权行为。这种分类是根据侵权行为人的人数多少划分的侵权行为类型,一人即为单独行为。
3、积极侵权行为与消极侵权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侵害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赔偿数额的确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二、民事侵权行为的赔偿原则
民事侵权行为的赔偿原则如下:
1、全部赔偿原则。即侵权行为人对因侵权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赔偿责任的大小,应以其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实际损失为依据,予以全部赔偿。
2、惩罚性赔偿原则。主要适用于侵犯知识产权和产品责任。
3、衡平原则。即在确定侵权损害赔偿范围时,应考虑诸如当事人的经济状态等因素,使赔偿责任的确定更公正、公平。
三、民事侵权行为可以仲裁吗
民事侵权行为是可以申请仲裁的,侵权纠纷案件中涉嫌财产侵权纠纷的案件是可以仲裁的,但是除以之外涉嫌婚姻、收养的案件一般是不可以仲裁的。小编提醒您,我国法律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不能仲裁的有,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