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遗嘱是不是可以写居住权

  一、遗嘱是不是可以写居住权

  遗嘱是可以写居住权。房屋是被继承人所有的,被继承人可以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设立房屋的居住权,设立居住权,也属于遗产处分的一种方式。根据相关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参照以合同设立的居住权的规定,即可以通过遗嘱设立居住权,但居住权的设立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

  二、民法典中户口所在房产是否居住权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对于户口所在的房产并不是就直接有了居住权,作为用益物权,居住权的设立需要签订居住权合同并进行设立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三、居住权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1、居住权的主体是特定的公民,即有合法依据而占有房屋的公民;

  2、居住权的客体只限于房屋。如出租人的房屋;

  3、居住权属于一种用益物权。居住权人对房屋的使用应限于居住的目的;

  4、居住权的取得应有法定的依据或有关合同的约定;

  5、居住权的取得应办理登记手续,并受国家法律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