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申请强制执行催告书如何撤销

  一、申请强制执行催告书如何撤销

  申请强制执行催告书撤销的方式如下:

  1、申请执行人写一份撤销执行申请,然后递交到人民法院。

  2、人民法院收到申请书后,执行局会根据申请人的意见终止强制执行程序。

  人民法院终结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在判决生效后两年内,还可以再次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如果超过两年期限的,不能再申请强制执行

  小编提醒您,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二、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步骤是什么

  1、申请。对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2、法院受理。

  3、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天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

  5、采取强制措施,如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等。

  三、申请强制执行是否必须公示

  申请强制执行不是必须公示。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强制执行需要提前通知被执行人,人民法院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后,应当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且不能通过电话通知或者让申请人通知来代替。如果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或者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法院就可以采用公告送达。公告送达的,自发出公告之日起三十日过后,即视为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