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法律规定哪些情况不追究刑责

  一、法律规定哪些情况不追究刑责

  在法律上属于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有: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这种情况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行为虽然违法,也具有社会危害性,但由于行为人的行为显著轻微、危害不大,尚未达到犯罪的严重程度,所以不追究其刑事责任。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行为人的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但根据《刑法》有关追诉时效的规定,行为人犯罪后超过追诉时效期限没有被追诉,本人也未再犯新罪的,不再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特赦是一种赦免制度,是对受到刑事追究的特定犯罪人免除刑罚的制度。受到特赦令免除刑罚的犯罪分子不论其刑罚是否执行完毕或者是否开始执行,都等同于《刑法》执行完毕,以后无论何时对其都不再进行刑事追诉或主张继续执行刑罚。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我国刑罚实行罪责自负原则,犯罪人死亡的,自然刑事责任就无法追究。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如果在《刑法》、刑事诉讼法颁布后制定的法律中,取消了原来的某种罪或者对原来的罪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司法机关则不予追诉。

  二、刑事责任年龄的含义是什么

  刑事责任年龄的含义是指我国刑法规定的行为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划分。根据规定,年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应当负刑事责任;年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在犯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八大严重犯罪时,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低于十四周岁的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三、过几年不追究刑事责任

  小编提醒您,案件经过下列期限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2、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3、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