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财产保险合同基本条款有何内容

  一、财产保险合同基本条款有何内容

  财产保险合同基本条款有的内容:

  1、财产保险的内容有保险人的名称和住所;

  2、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以及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3、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

  4、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

  5、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

  6、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方法;

  7、订立合同的年、月、日;

  8、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等。

  小编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主要条款与示范文本】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二、财产保险合同的主要特征有哪些

  财产保险合同的主要特征如下:

  1、有偿性,如果需要享受一定的保障或权利,那么就必须要付出一定的对价;

  2、双务性,合同双方当事人,也就是被保险人/投保人和保险公司,相互享有一定的权利、承担义务;

  3、射幸性,只有发生合同中约定的事故,才能履行相关责任;

  4、附和性,合同保险内容一般由一方(一般为保险公司)先拟定,而另一方(一般是投保人或保险公司)做出是否同意的表示;

  5、诚实性。

  三、财产保险合同起诉状怎么写

  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2、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3、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

  4、原告应当提供的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的姓名和住址也应当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