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民事纠纷开庭审理要多久

  一、民事纠纷开庭审理要多久

  民事纠纷开庭庭审可能需要三个月,也可能需要六个月。具体的审理规定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一百六十三条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

  二、民事纠纷诉讼流程

  民事纠纷提起诉讼流程:

  1、起诉,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2、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如果对裁定驳回起诉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

  3、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4、开庭审理宣布开庭,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法庭调解。如果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未达成调解协议,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宣判)。

  三、民事纠纷诉讼期限

  民事纠纷诉讼期限是3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该知道权利被侵犯时开始计算。

  小编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