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行政拘留教育局怎么样处理
一、教师行政拘留教育局怎么样处理
如果教师因体罚学生、侮辱学生、品行不良等原因被行政拘留的,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七条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二)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教师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行政拘留有哪些违法行为
小编提醒您,行政拘留有以下违法行为: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行为、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
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专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根据规定,行政拘留是一种重要的也是常见的行政处罚的种类。
三、行政拘留一般多少天
行政拘留一般10天。最长不得超过20天。20天是对有两个以上行政违法行为适用的处罚。行政拘留期限一般为10日以内,较重的不超过15日;行政拘留决定宣告后,在申请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被处罚的人及其亲属找到保证人,或者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可申请行政主体暂缓执行行政拘留。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九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通报批评;
(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五)行政拘留;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