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可以用作抵押的财产有哪有哪些规定

  一、可以用作抵押的财产有哪有哪些规定

  可以用作抵押的财产有:

  1、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及制品;

  2、运输工具;

  3、海域使用权;

  4、建筑物和其他土地上的附着物;

  5、在建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6、建设用地使用权;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述所列财产全部抵押。

  小编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二、抵押的法律特征

  抵押的法律特征如下:

  1、抵押权是担保物权。

  2、在特定财产上设定的担保物权。

  3、抵押权属约定担保物权。

  4、抵押权是不转移标的物占有的物权。

  5、抵押权的内容是变价处分权和优先受偿权。

  三、抵押财产的特点

  1、抵押的标的物主要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担保的不动产。但是,在我国动产也可以用作抵押权。

  2、抵押不移转标的物占有。标的物仍然由抵押人占有、使用、受益。因此,抵押能实现抵押人用以融资的目的,即一方面自己占有、使用受益;另一方面又用作担保进行融资,真正做到了物尽其用,所以被作为担保之王。

  3、抵押原则上是意定担保物权。因此,需要抵押人和抵押权人订立抵押合同设立抵押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