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没有工伤认定书怎么赔偿员工

  一、没有工伤认定书怎么赔偿员工

  没有工伤认定书的赔偿是: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误工费等合理费用;若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可以向第三人索赔。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必需材料有哪些

  申请工伤认定需要以下材料:

  1、受害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个人申请;

  2、证人证言、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3、受伤害人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4、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出具的查询证明;

  5、其他要求的申报材料。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三、工伤认定该由哪个部门负责

  小编提醒您,工伤认定由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