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期间又犯新罪算不算累犯
一、缓刑期间又犯新罪算不算累犯
缓刑期间又犯新罪不算累犯。缓刑期满后又犯新罪的,由于缓刑没有实际执行刑罚,不符合累犯构成条件,所以不会构成累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第七十六条【缓刑的考验及其积极后果】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二、执行缓刑的条件
1、执行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2、犯罪情节较轻;
3、有悔罪表现;
4、必须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5、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三、判缓刑后去哪里报到
判缓刑后应该去当地司法所报到,并进行相关流程的报备,在社区接受法制教育和相关的矫正,报到流程:犯罪嫌疑人需要带着有关自己身份的资料的复印件去司法局报到备案。小编提醒您,去了司法局后再去当地司法所报到并备案。报到结束后的时间里,必须按时到司法所报到,直到缓刑日期的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