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签署交通事故调解协议应该有哪些人在场

  一、签署交通事故调解协议应该有哪些人在场

  签署交通事故调解协议需要在场的人包括:

  1、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代理人;

  2、道路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

  3、承保机动车保险的保险公司人员;

  4、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其他人员。

  委托代理人应当出具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参加损害赔偿调解的人员每方不得超过三人。

  二、交通事故赔偿协议签字后能否反悔

  签了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不能反悔。只要当事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经过平等协商自愿达成赔偿协议,并且该协议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公共利益的,该赔偿协议应该就是有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三、交通事故保险公司理赔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小编提醒您,交通事故保险公司理赔需要提供的材料:

  1、受伤者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明;

  2、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3、门诊病历本;

  4、医院住院病历;

  5、医疗费发票、后续医疗费证明,残疾辅助器具费发票;

  6、关于休息误工的医疗诊断证明、劳动合同、工资单或者收入证明、个人所得税交税证明,扣发工资收入证明;

  7、关于需要护理的证明、护理费发票或收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