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儿媳妇是否有义务根据民法典规定赡养公婆

  一、儿媳妇是否有义务根据民法典规定赡养公婆

  民法典规定儿媳妇没有赡养公婆的义务。

  法律规定,只有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但是这里的子女不包括因姻亲成为的子女即不包括女婿、儿媳,所以儿媳妇没有法律上强制性赡养公婆的义务。

  二、赡养费的标准

  小编提醒您,赡养费标准是按照当地经济水平、被赡养人的实际需求、赡养人的经济能力予以确认。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的义务,应当履行对父母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父母的特殊需要。

  赡养费的给付内容,具体如下:

  1、老年人基本赡养费;

  2、老年人的生病治疗费用;

  3、生活不能自理老人的护理费用;

  4、老年人的住房费用;

  5、必要的精神消费支出;

  6、必要的保险金费用。

  三、不赡养老人怎么起诉对方

  不赡养老人的起诉对方方式如下:

  1、应先书写民事起诉状,诉状中应写明原被告的姓名、性别、民族、地址、职业、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以及具体的诉讼请求。还应在事实与理由部分具体写明被告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具体情况。

  2、准备身份证、被告身份信息、儿女没有尽赡养义务的相关证据等。

  3、带着民事起诉状及上述证据,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几个儿女不在一个地方,可以向老人所在地法院起诉。

  4、待人民法院受理并开庭审理后,依法做出民事判决。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且尊老、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故被告应当履行法定的赡养义务。如果子女未尽到法定的赡养义务,老人依法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