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房产证加名字的条件有哪些

  一、房产证加名字的条件有哪些

  1、亲属加名字

  亲属关系,即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等,那则可以通过赠与或买卖的方式来加名字,可能有些购房者会问继承加名,这里强调一下继承不属于这一情况,所以排除在外。如果房屋所有人超过了两个人,是需要另外再添加一份关于房产份额的说明,如果没有特殊规定,通常是按照平均数计算,就是所谓的50%。

  2、夫妻加名字

  配偶关系,夫妻中的另一方想要在大红本上加上自己的名字的话,那我们可以分为婚前和婚后两种情况来考虑。

  如果是婚后才买的房子,那就是夫妻的共同财产。此时夫妻双方只要带上结婚证、身份证以及房产证就可以直接办理,但也有一些城市要求房屋无贷款的情况才可以添加,否则要求结清剩余尾款,具体以各地方城市规定为准。

  如果是夫妻一方婚前买的房子,那么想要成为共同财产是需要赠与或者买卖的,签订协议并且办理公证,然后才能够添加名字,同时缴纳契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等税费。具体以各地方城市规定为准。

  二、房产证加名字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小编提醒您,房产证上加名字一般需要以下这些材料:房产证原件、户口本原件、身份证原件、婚姻证明原件,例如:结婚证或单身证明。子女还没有成年的,那么还需要提供户口本或出生证明。除了需要携带证件,还需要准备好各类证本的复印件。原则上来说,必须要本人到场,不可以随意委托别人进行办理。

  三、房产证最多可以写几个人的名字

  房产证上对于名字的个数并没有规定,可以写多个名字。房屋作为不动产,物权需要进行不动产登记,发放不动产登记簿才能证明权利的归属。所以,房产证是证明房屋物权归属的证明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六条,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第二百一十七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