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办理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一、低保办理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低保办理需要符合下列条件:
1、农村低保申请条件
(1)拥有当地农业户籍并在当地常住;
(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申请前12个月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保障标准;
(3)家庭经济状况不能维持基本生活需要,财产状况、实际生活水平与基本生活常年困难家庭状况相符。
2、城市低保申请条件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
(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3)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3、残疾人低保申请条件
(1)未婚、离异或丧偶的成年精神残疾人员和智力残疾人员,可由本人(或亲属)单独提出最低生活保障的申请;
(2)未婚、离异或丧偶的一级和二级成年肢体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视力残疾人员和综合残疾人员,可由本人(或亲属)单独提出最低生活保障的申请;
(3)其他未婚、离异或丧偶的成年肢体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视力残疾人员和综合残疾人员,在未就业期间,可由本人(或亲属)单独提出最低生活保障的申请;
以上人员在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时,不受其原供养人的年龄限制。
二、申请低保流程是什么
1、城市的办理:
街道办事处对居委会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调查后报区县民政局。对符合城市低保待遇条件的家庭,由区县民政局负责审批,于申请30日内,核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2、农村的办理:
县级民政部门对乡、镇人民政府上报的农村低保对象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将审批结果告知乡、镇人民政府,由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委会分别进行3到5天的张榜公布。
三、低保需要什么材料
低保申请申办材料规定如下:
1、申请书;
2、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家庭收入情况的有关凭据(出售农副产品所得票据等);
4、夫妻一方为外省市或外区县户口的,需提供结婚证和户口证明,有子女的,同时提供子女户口证明;
5、家庭中的残疾人需提供残疾证,重残人需提供区县残联组织出具的重残证明;
6、夫妻离婚的,需提供离婚证或者离婚判决书以及有关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协议书等;
7、在外务工人员,需提供有关收入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