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工程合同中需涵盖哪些内容

  一、工程合同中需涵盖哪些内容

  工程合同中需涵盖以下内容: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五条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

  二、工程合同的有效期是多久?

  工程合同的有效期是多久根据具体情况定。合同的有效期应当由合同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的,可以签订补充协议。工程合同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是三年。

  小编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向人民法院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期限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自权利受损之日起二十年以上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建筑工程合同纠纷的解决途径

  1、自行协商;

  2、第三人调解:

  3、合同中有约定仲裁的,可以通过仲裁解决纠纷;

  4、也可以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