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继承无人接受遗赠的遗产应当如何处理
一、无人继承无人接受遗赠的遗产应当如何处理
无人继承无人接受遗赠的遗产应当按照如下方式处理:
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积极遗产和消极遗产。积极遗产指死者生前个人享有的财物和可以继承的其他合法权益,如债权和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益等。消极遗产指死者生前所欠的个人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条
【无人继承遗产的归属】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二、遗产继承的原则
1、同一顺序继承人分配均等的原则;
2、照顾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的原则;
3、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的原则;
4、继承人协商同意,也可以不均等的原则;
5、其他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三、遗产继承纠纷的诉讼时效
小编提醒您,遗产继承的诉讼时效是三年。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