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军人离婚法律有哪些新规定

  一、军人离婚法律有哪些新规定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规定了现役军人配偶离婚请求权的限制,“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人民军队担负着巩固国防、抵抗外来侵略、保卫祖国、保卫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建设及保护人民安居乐业的神圣职责。法律对于现役军人的婚姻给予特殊的保护,有利于现役军人安心服役、增强部队战斗力;体现了党和国家对人民子弟兵的关怀和爱护;有利于军人婚姻关系的稳定。

  二、军人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应由所在部队政治机关领导先进行军内调解;调解不成的,政治机关方可出具同意现役军人离婚的证明;然后一方或者双方携带此证明材料到法院诉讼离婚或协议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三、军人离婚孩子抚养权归谁

  小编提醒您,军人离婚孩子抚养权归属是孩子如果不满两周岁的,抚养权一般会归母亲,但能证明母亲存在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形除外;已经满两周岁的,双方可以对孩子的抚养权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如果已满八周岁,则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