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户在拆迁中如何获得合理的补偿
一、租户在拆迁中如何获得合理的补偿
租户在拆迁中如下获得合理的补偿:租户与被拆迁人解除租赁关系的可以要求适当的补偿以及相应损失的赔偿,如1-3月的房租;租户与被拆迁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可以要求被拆迁人对租户进行安置,如搬迁费、安置费等。
二、拆迁补偿纠纷起诉需要哪些证据
拆迁补偿纠纷起诉需要以下证据:
1、证明原、被告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材料;
2、涉讼房屋拆迁的行政依据;
3、提供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及补充、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等;
4、属二次性安置的,提供临迁房屋的状况证明;已回迁的,提供回迁房屋的状况证明;
5、支付或领取临时安置补助费和其他有关费用的凭证;
6、与诉讼请求或当事人的主张相关的其他证据材料。
三、对拆迁补偿款不服怎么办
小编提醒您,不服拆迁补偿被征收人可以暂时拒绝办理征地手续,申请行政复议;经当事人申请可以交由房屋、土地征收管理部门裁决,裁决后仍不服的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