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到底需要什么证据才能解除收养关系

  一、到底需要什么证据才能解除收养关系

  能解除收养关系的证据有身份证明和收养证明。法律关于解除收养关系的规定是: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并且,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什么情况下收养行为是无效的

  以下情况下收养行为是无效的:

  1、收养人为不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如正处于发病期间的精神病、痴呆症患者时,其所作的收养行为自然无效。

  2、收养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实。即他人以欺诈、胁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当事人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所作出的收养、送养意思表示。如生父母在送养时有意隐瞒了被收养人的生理缺陷等。

  3、违反了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如当事人弄虚作假、欺骗收养机关或公证机关等。

  4、违反了《民法典》规定的收养条件或收养程序,主要包括:

  (1)收养人有子女而收养非孤儿、弃儿或非残疾儿童的;

  (2)收养人未满30周岁而收养的;

  (3)非近亲收养时,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两人年龄差距不足40周岁的;

  (4)被收养人超过14周岁的;

  (5)生父母因超生而将子女送养;或将独生子女送养拟再领取生育指标的。

  三、办理收养公证需多长时间

  办理收养公证需要十五天,自公证处受理之日起算。

  小编提醒您,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公证的事项符合《公证法》、本规则及有关办证规则规定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而且要本人亲自办理。

  当事人可以委托他人代理申办公证,但申办遗嘱、遗赠扶养协议、赠与、认领亲子、收养关系、解除收养关系、生存状况、委托、声明、保证及其他与自然人人身有密切关系的公证事项,应当由其本人亲自申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