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正确处理债权转让的事项问题
一、如何正确处理债权转让的事项问题
债权转让的注意事项有:
1、要采取书面形式。
2、债权转让不得改变债的内容。
3、出借人转移债权必须要与第三人达成一致意见。
4、出借人转让债权要通知债务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七条
【债权转让时从权利一并变动】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二、债权转让的管辖权问题
债权转让后的管辖权:
1、一般情况下,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也可以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3、新的债权人与债务人对该笔债权的管辖进行了约定,只要不违反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表示。
小编提醒您,《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三、债权转让的手续需要哪些
1、签订协议。债权人与受让人协商一致后,应当形成债权转让协议。
2、通知债务人。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不发生效力。
3、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
小编提醒您,《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