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能及时进行伤情鉴定将会引发什么问题
一、未能及时进行伤情鉴定将会引发什么问题
伤情鉴定不及时在一定程度上可能会影响到最终的鉴定结果,事后的赔偿等问题。但也不意味着受伤后马上安排司法机构来做伤情鉴定,还是要以救助为首要原则,只要当事人有第一次的诊断结果记录,对后来再做伤情鉴定的结果影响也不是很大。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为了查明案情,需要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的时候,应当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
二、伤情鉴定需要哪些材料
小编提醒您,做伤残鉴定需要准备材料如下:
1、入院记录;
2、出院记录;
3、出院小结;
4、病历本;
5、疾病诊断证明书;
6、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X片、CT及诊断报告;
7、交通事故认定书;
8、交通事故伤者身份证或户口本;
9、伤残鉴定委托书。
三、伤情鉴定去何地做
伤残鉴定一般由司法部门委托伤残鉴定机构做相应的鉴定。工伤的伤残鉴定一般去当地社保部门的工伤鉴定中心,而其他情况的可以去当地的司法鉴定中心做伤残鉴定。所谓伤情鉴定,是指确定受害人被伤害的程度,即确定其机体组织结构的破坏、功能障碍及心理、精神方面的影响和损害程度的过程。如果经鉴定达到轻伤,则应当由侦查机关立案,检察机关进行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