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必须进行调解吗
一、劳动争议必须进行调解吗
劳动争议不一定要先进行调解,但必须要经过劳动争议处理机关的仲裁,对于仲裁不服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规定,劳动争议处理的基本程序:先协商,协商不成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申请仲裁,仲裁不服,提起诉讼。故协商、调解都不是必经程序,但仲裁是诉讼前的必经程序。
二、哪些属于劳动争议纠纷范围
以下属于劳动争议纠纷范围:
1、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劳动者和劳动者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等规定发生的争议;
3、因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4、因认定劳动合同无效、特定条件下订立劳动合同及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5、因经济补偿和赔偿发生的争议;
6、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
7、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后,因返还订金、保证金、提押金(物)发生的争议或因办理职工档案、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发生的争议;
8、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受理的其它劳动争议。
三、劳动争议官司最长打多久
劳动争议官司最长打六个月,与法院审理此类案件的诉讼程序有关。小编提醒您,适用于简易程序审理的,从立案到审结需要三个月的时间,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需要六个月的时间,出现特殊的情况,报法院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