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行政诉讼证明责任如何分担

  一、行政诉讼证明责任如何分担

  行政诉讼中举证责任的分担:

  1、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2、原告应当提供其符合起诉条件的证据材料;

  3、原告起诉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应当提供其曾经向被告提出申请的证据材料。

  二、行政诉讼费用由谁负责支付

  行政诉讼费用由当事人预交,行政诉讼案件受理费以及其他诉讼相关费用根据《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应当由败诉方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行政赔偿案件,不论诉讼标的多少,一律不收取诉讼费。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的司法救助。

  小编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应当收取诉讼费用。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收取诉讼费用的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三、行政诉讼中被告的举证期限是多久

  行政诉讼采取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被告要提供作出行政决定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依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被告在收到起诉书副本后,要在规定期限内向法院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有关材料,并且进行答辩,所以行政诉讼被告举证的期限是收到起诉书副本后10日内。如果在举证期限内被告不提供证据的,是为举证不能,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很大可能会作出对被告不利的判决结果。行政诉讼由被告承担举证的责任,但如果原告有证据证明被告的行政行为是错误的,也可以提供相关的证据,这样对原告维护自己利益是非常有帮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