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怎么办

  一、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怎么办

  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处理方式是由该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也可以由职工本人持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明,直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小编提醒您,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二、工伤保险的赔偿项目有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三、享受工伤保险条件是什么

  享受工伤保险条件如下:

  1、必须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企业作为用人单位,与职工之间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建立了实际的事实劳动关系;

  2、工伤人员须经过劳动行政部门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

  3、单位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

  4、工伤人员事故发生月已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缴纳了社会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