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探究医疗机构类型的层级数目

  一、探究医疗机构类型的层级数目

  探究医疗机构类型的层级数目:医疗机构评审分三级六等,分三级甲等、三级乙等、二级甲等、二级乙等、一级甲等、一级乙等。综合性医疗机构的三甲、三乙、二甲等级比例原则保持在1:3:6,二乙以下不设比例。

  医疗机构的类别:

  1、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专科医院、康复医院;

  2、妇幼保健院;

  3、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院;

  4、疗养院;

  5、综合门诊部、专科门诊部、中医门诊部、中西医结合门诊部、民族医门诊部;

  6、诊所、中医诊所、民族医诊所、卫生所、医务室、卫生保健所、卫生站;

  7、村卫生室(所);

  8、急救中心、急救站;

  9、临床检验中心;

  10、专科疾病防治院、专科疾病防治所、专科疾病防治站;

  11、护理院、护理站;

  12、其他诊疗机构。

  二、设立医疗机构条件

  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应具备六项条件:

  1、有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2、符合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

  3、有适合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4、有与其开展的业务相适应的经费、设施、设备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

  5、有相应的规章制度;

  6、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小编提醒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国家实行医疗机构评审制度,由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按照医疗机构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对医疗机构的执业活动、医疗服务质量等进行综合评价。

  医疗机构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三、怎样确认医疗机构是否涉嫌医疗过失

  医疗过失的认定标准:

  1、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

  2、前述的诊疗活动,应当为使用药物、患者医疗、输血医疗、病情通知、看护病患、注射、手术等;

  3、造成患者损害;

  4、其他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