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失踪后如何追讨债务责任
一、债务人失踪后如何追讨债务责任
找不到债务人该讨债方式如下:
1、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
2、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
3、如果担保人或保证人,可直接要求对方代替偿还。
二、债务人失踪后追讨债务的诉讼时效
追讨债务的诉讼时效是三年,在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损害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权利损害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也不再保护,有特殊情况的可以申请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债务人失踪后追讨债务可以委托律师吗
起诉欠款人可以找律师。小编提醒您,请律师属于委托人的自愿行为,委托律师的优点包括:
1、律师可以帮助当事人作出最适宜决策提供建设性意见;
2、律师可以及时调查收集证据和固定证据;
3、律师熟悉诉讼程序、证据规则和法律法规。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