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如何理解行政处罚从轻处罚的法定情形

  一、如何理解行政处罚从轻处罚的法定情形

  行政处罚从轻处罚的法定情形包括:

  1、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2、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3、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4、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二)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

  (三)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

  (四)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二、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的区别

  1、针对的对象不同。行政处分针对行政内部工作人员;行政处罚针对行政管理相对人;

  2、作出决定不同。行政处分一般由与被处分人有从属关系的行政作出;行政处罚由特定的和法定组织作出;

  3、针对的违法行为不同。行政处分针对行政工作人员的违法违纪及失职行为;行政处罚针对行政管理相对人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

  4、制裁的种类不同。行政处分的种类主要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行政处罚的主要种类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吊销或暂扣许可证或执照、行政拘留等;

  5、执行的程序不同。行政处分由作出处分的行政执行。处分决定归入被处分人的人事档案,被处分人对行政处分不服,不能向起诉,只能依法定程序申诉;行政处罚由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自己执行或申请强制执行,被处罚人对行政处罚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三、行政处罚异议处理方法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