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成立的条件有什么

  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成立的条件有什么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成立有以下三个条件:

  1、成立的前提是刑事诉讼已经成立。

  2、被害人遭受的必须是物质损失。

  3、被害人的物质损失是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引起的。

  二、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的审理原则有

  1、“两便”原则,即既便于当事人进行诉讼,又便于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2、“双保护”原则即既保护刑事受害人合法权益,又保护诉讼中民事受害人合法权益。

  小编提醒您,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

  第一百零四条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只有为了防止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分迟延,才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

  三、刑事案件附带民事律师怎么收费

  刑事案件附带民事律师怎么收费都是由律师与委托人在一定范围之内协商确定的。具体某一个案子如何收费以及收取多少律师费,都应该与律师个人协商确定。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五条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

  (一)代理民事诉讼案件;

  (二)代理行政诉讼案件;

  (三)代理国家赔偿案件;

  (四)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

  (五)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律师事务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务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六条政府指导价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