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权是否适用于未成年人
一、继承权是否适用于未成年人
未成年人享有继承权。需要注意八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继承权、受遗赠权,由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权利的时候不能损害未成年人的利益。
《民法典》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条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二、取得继承权的方式有哪些
1、基于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取得法定继承权;
2、基于被继承人依法订立的遗嘱,取得遗嘱继承权;
3、基于被继承人的子女、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依法取得代位继承权;
4、取得继承权的其他方式。
小编提醒您,《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三、继承权遗产怎么分配
继承权遗产分配的方法如下: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
2、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特殊情况”主要是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继承人只有同时具备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情形时,才能在遗产分配时中给予照顾,而且一旦具备了这两个条件就应当给予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不是应该多分,不具有强制性。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