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行政诉讼和解后多久开庭审理

  一、行政诉讼和解后多久开庭审理

  行政诉讼和解后不会进行开庭审理了,要是行政诉讼案子的开庭时间是已经立案了的,就看审理时是走简易程序还是普通程序,如果是简易程序则法院应该在45日内审理终结,那开庭时间也就在45日内;如果是普通程序则法院应自立案起六个月做出一审判决,那开庭时间也就是六个月内。但是具体开庭时间要看法院的排期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一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三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审结。

  二、行政诉讼需提交哪些材料

  行政诉讼需提交以下材料:

  1、原告的身份相关信息;

  2、被诉行政行为的证明相关材料;

  3、起诉状;

  4、原告与被诉行政行为具有利害关系的材料;

  5、人民法院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三、行政诉讼的特征

  行政诉讼有如下特征:

  1、行政诉讼所要审理的是行政案件。

  2、行政诉讼是人民法院通过审判方式进行的一种司法活动。

  4、行政诉讼是解决特定范围内行政争议的活动。

  5、行政诉讼中的当事人具有恒定性。行政诉讼的原告只能是行政管理中的相对方,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被告只能是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