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可以被剥夺政治权利
一、什么情况下可以被剥夺政治权利
下列情形下会被剥夺政治权利:
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依照本法分则的规定。
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二、剥夺政治权利有哪些
1、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国家机关包括国家各级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以及军事机关;
2、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可以在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继续工作,但是不能担任领导职务;
3、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4、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从何时算起剥夺政治权利的处罚
小编提醒您,剥夺政治权利期限从什么时候开始算:
1、被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与管制的期限同时起算、同时执行;
2、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按照执行判决的一般原则,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并执行;
3、判处死刑、无期徒刑因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从主刑执行之日起开始执行剥夺政治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