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法庭传票下发后多长时间举行开庭审判

  一、法庭传票下发后多长时间举行开庭审判

  法庭传票下发后30天的时间内举行开庭审判。

  法院传票送达方式一般分为: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转交送达和公告送达等方法。一般情况下,开庭时间是法院传票送达之日起三十天后。对于双方当事人的民事纠纷,如果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人民法院接到案情后会进行立案,是需要向被告送达人民法院传票,通知被告出庭参加诉讼的。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二、法院传票的内容

  小编提醒您,法院传票应载明的内容有:受传唤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地址,传唤的事由,到案的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三、被告拒收传票会推迟开庭吗

  被告拒收传票不会导致推迟开庭,后果是会被缺席判决。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缺席判决适用于下列情况:

  1、原告不出庭或中途退庭按撤诉处理,被告提出反诉的;缺席判决制度

  2、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3、法院裁定不准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4、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5、在借贷案件中,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