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如何在异地起诉欠钱不还的民事纠纷

  一、如何在异地起诉欠钱不还的民事纠纷

  在异地起诉欠钱不还的民事纠纷的流程如下:

  1、原告向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登记立案;

  2、原告预交诉讼费用;

  3、法庭依法开庭审理该借贷纠纷,在开庭审理钱询问双方是否同意调解;

  4、调解成功的,法院出具调解书,调解不成的,法院会依法出具判决书。

  二、起诉别人欠钱不还费用谁承担

  别人欠钱不还的,起诉费用由原告预交,然后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条

  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

  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第(六)项规定的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

  三、欠钱不还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小编提醒您,欠钱不还的诉讼时效有三年,当事人需要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向法院起诉。如果超过诉讼时效的,则另一方当事人享有诉讼时效的抗辩权,法院会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