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房屋动迁的补偿标准是什么意思

  一、房屋动迁的补偿标准是什么意思

  房屋动迁的补偿标准如下:

  1、房屋补偿费,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以当地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确定,不得任意更改。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二、房屋拆迁的诉讼时效多久

  小编提醒您,房屋拆迁的诉讼时效是六个月,该时效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或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关于房屋拆迁超过二十年的行政诉讼人民法院一般不予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三、房屋拆迁纠纷的种类

  房屋拆迁纠纷诉讼的类型有:

  1、因补偿数额、补偿方式不一致导致拆迁协议无法签订的;

  2、签订动迁安置协议后,共有人不服的;

  3、因空挂户口、结婚、生育、继承导致拆迁人内部分割补偿款或者产权调换房屋发生纠纷得;

  4、违章搭建的补偿面积发生争议的;

  5、拆迁人未按期交付置换房屋的;

  6、双方达成拆迁协议后,被拆迁人不愿意搬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