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权的广义涵盖哪些方面
一、劳动权的广义涵盖哪些方面
劳动权包括下列内容:
1、工作权。内容包括工作获得权、自由择业权和平等就业权。
2、报酬权。酬权包括报酬协商权、报酬请求权和报酬支配权。
3、休息权。休息权是中国宪法规定的基本劳动权,是确保劳动者得以恢复劳动力,实现个人全面发展的权利。
4、职业安全权。是指劳动者在职业劳动中人身安全和健康获得保障,免遭职业伤害的权利。
5、执业培训权。职业培训权是劳动者获得职业训练和教育的权利。
6、民主管理权。民主管理权是劳动者可以对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提出建议的权利。
7、团结权。团结权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团结权是指劳动者组织和参加工会并保证工会自主运行的权利。广义的团结权则是指劳动者运用组织的力量对抗雇主以维护自身利益的权利。
8、社会保障权。作为劳动权的社会保障权是指劳动者获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劳动法》第三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二、劳动权益维护的途径有哪些
劳动权益维护的途径有如下:
1、协商。劳动争议发生后,劳动者可与用人单位自行协商,达成新的协议或者有过错的一方改正错误,消除争议。
2、调解。发生劳动争议后,劳动者可以向本单位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请求调解。
3、仲裁。仲裁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
4、举报投诉。向县级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5、诉讼。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发生劳动纠纷哪些证据必须保留
1、来源于用人单位的证据。如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工资单、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收取押金等的收条、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通知书、出勤记录等。
2、来源于其他主体的证据。如职业中介机构的收费单据。
3、来源于有关社会机构的证据。如发生工伤或职业病后的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寄出举报材料等的邮局回执。
4、来源于劳动保障部门的证据。如劳动保障部门告知投诉受理结果或查处结果的通知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