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票背书的方式有什么
一、汇票背书的方式有什么
汇票背书的方式指在票据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表明背书目的的事项并且签名或者签章。
1、记名背书。是指背书人签章、记载被背书人名称的背书。我国《票据法》规定,汇票以背书转让或者以背书将一定的汇票权利授予他人行使时,必须记载被背书人名称。由此可见,我国《票据法》只认可记名背书。
2、无记名背书。是指背书人签章、不记载被背书人姓名或者名称的背书。无记名背书这种背书方式,记载事项简略,持票人转让无记名背书的票据时,可以采用“单纯交付”,即出让人不在票据上记载任何事项,也不签章,将票据交受让人即发生转让的效力。无记名背书的这些特点,有利于提高效率。但当无记名背书的票据,发生遗失、被盗等情形时,容易被第三人善意取得或者冒领款项,安全性差一些。
二、汇票背书转让的注意事项
1、背书转让无须经票债务人同意。在票据背书转让时,行为人无须向票据债务人发出通知或经其承诺。只要持票人完成背书行为,就构成有效的票据权利转让。
2、背书转让的转让人不退出票据关系。背书转让后,转让人并不退出票据关系,而是由先前的票据权利人转变为票据义务人,并承担但保承兑和担保付款的责任。
三、背书的种类
小编提醒您,背书可以分成以下几种:
1、转让背书与非转让背书按照背书的目的不同,将背书分为转让背书与非转让背书。
2、一般转让背书与特殊转让背书根据背书有无其他特殊情事的不同,将转让背书分为一般转让背书与特殊转让背书。
3、完全背书与空白背书这是根据一般转让背书记载方式的不同所作的划分。完全背书,又称正式背书或记名背书,是指背书人记载背书旨意、背书人的名称并签章的背书;空白背书,又称略式背书或无记名背书,是指背书人不记载被背书人的名称,仅由自己签章的背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