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角度下事实婚姻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一、法学角度下事实婚姻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事实婚姻的法律特征:
1、事实婚姻的男女应无配偶,有配偶则成为事实重婚;
2、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
3、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具有公开的夫妻身份;
4、事实婚姻的当事人未履行结婚登记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二、事实婚姻离婚手续怎么办
首先要明确的是,我国只有在1994年2月1日前才有可能构成事实婚姻。对于事实婚姻离婚的,可以通过如下方式办理:
1、补领结婚证后协议离婚或者是诉讼离婚。
2、直接到相应纠纷处理部门办理解除事实婚姻关系,此时可以就财产分割、债务承担等问题达成协议。
3、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是否要补领结婚证要看当地的政策如何。
三、事实婚姻与非法同居的区别
小编提醒您,事实婚姻与非法同居的区别如下:
首先,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都具有共同终身共同生活的目的,而非法同居的男女双方不具有这种终身共同生活的目的。
其次,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具备公开的夫妻身份,而非法同居的男女双方往往具有陷落性,临时性,不具有公开性。
最后,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均无配偶,有配偶的则为事实重婚,非法同居的范围要比事实婚姻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