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建筑未拆除如何应对法律规定
一、违法建筑未拆除如何应对法律规定
违建被强拆不服的解决方式有:
1、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行政机关会先予以公告,在公告期内,当事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2、违建已被强制拆除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
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二、违法建筑拆除责任部门是谁负责
章建筑的房子属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管理,一般是由住建部门和市政管理部门负责。住建部门和市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
小编提醒您,《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三条
依照本法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对继续施工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有权制止。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对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三、强制拆迁的法定程序是怎样的
强制拆迁的法定程序大体如下:
1、违建认定;
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成程序;
3、有关部门做出责令限期拆除处理决定;
4、公告并送达;
5、行政复议或诉讼;
6、复议维持、诉讼败诉或者不提起复议或者诉讼、又不自行拆除;
7、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作出强制执行决定;
8、送达;
9、行政复议或诉讼;
10复议维持或诉讼败诉、催告;
11、强制拆除。